受教育部财务司委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王露等一行4人于2013年7月9日来到我校,对我校申报的201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进行评审。万清祥副校长、财务处、基建处、后勤处、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参加了评审会议。
会上,万清祥副校长代表学校对评审专家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评审专家组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财务处代表学校汇报了我校2012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2014年项目的申报情况。
评审专家介绍了评审工作的要求,并认真仔细地审阅了我校2012年项目执行和2014年项目申报材料,随后进行了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与我校相关项目负责单位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最后反馈了有关评审意见。
评审结束后,有关评审意见将上报财政部教育部,教育部将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校申报的2014年项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