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鄢琼伟)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让广大科研人员及教职员工充分了解、掌握国家及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与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4月13日、14日,财务处深入信工学院和地学院,开展了落实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宣讲会。
会上,财务处副处长马晓霞介绍了中央科研经费政策调整的宏观背景,结合50号文在“改进和完善科研人员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整权限”、“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及“创新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四个方面的要求,对学校新制定、修订出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及《科研财务助理管理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结合办法出台前后的变化要点,对老师们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相关环节的注意事项做了重点说明。科发院田永常老师介绍了学校新出台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并具体讲解了去年年底刚上线的科研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政策宣讲之后,财务处处长张玮强调,中办发〔2016〕50号文是落实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对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的精神,是对科研人员的重大政策利好,有利于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贯彻落实50号文,学校高度重视,紧跟国家政策,及时修订、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完善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为我校全面贯彻落实科研经费“放、管、服”提供了政策保障。
为了让广大科研人员及教职员工更好的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使各项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财务处还将走进更多的学院,深入开展相关政策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