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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持续深入开展落实中办发50号文件新政策宣讲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量: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让广大科研人员及教职员工充分了解、掌握国家及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与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继4月份宣讲之后,财务处持续深入地空学院、计算机学院、材化学院、科研平台、海洋学院、资源学院、珠宝学院及环境学院,开展了落实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宣讲会。

宣讲会上,财务处处长张玮及副处长马晓霞向各学院、各二级单位科研人员及教职员工详细介绍了中央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调整的宏观背景,结合50号文的具体要求,对老师们详细解读了学校新制定、修订出台的《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及《科研财务助理管理试行办法》,并对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做了补充说明。财务处科研管理科及会计科相关同志就老师们关心的问题在会上给大家做了相关解答。科发院有关同志在宣讲会上对学校新出台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刚上线的科研管理系统做了相关讲解。

财务处处长张玮在会上指出,科研经费“放、管、服”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我们会一直常抓不懈,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我们永远在路上。

财务处这一系列宣讲活动得到了我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热烈欢迎。通过宣讲,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对国家“放、管、服”相关政策的了解与认识进一步深化,根据制度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的自觉性增强,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明显提高。科研人员反映,宣讲活动对科研人员下一步项目申报及预算编制、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项目结题与结余经费管理等方面都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

为了让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科研管理新政策,使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能遍地开花,财务处还将继续走进更多的学院和二级单位,持续开展相关政策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