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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完成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量:

(通讯员 黄玲)根据《关于落实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通知》(教财司函〔2018〕33号)精神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补充规定》要求,我校于2018年建立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并及时开展了基于归口资产管理的年度资产情况报告工作。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资产实施归口管理。全校十个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武汉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就归口管理的设备类资产、房屋及构筑物、家具用具、校名校誉、流动资产、土地、在建工程、图书资产、陈列品、档案资产、专利商标权及经营性资产管理等提交了年度归口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019年3月,在归口部门报告的基础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教育部呈报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地大字〔2019〕20号),全面报告了我校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资产处置管理情况(含处置资产的原因、账面价值和处置方式,取得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授权管理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情况等。

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是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我校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落实资产归口管理责任的一项基础工作,必将对我校的国有资产工作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