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报账手续,提高财务处报账效率,减少师生排队等候时间,财务处将报账手续作如下调整:
一、非定额发票报销若发票张数多于5张时,请填写“非定额发票经费报销单”(可于财务主页下载)。若发票张数少于或等于5张时,可以填写“非定额发票经费报销单”,也可以不填“非定额发票经费报销单”。
二、市内交通费、招待费、电话费、门票等若为定额票据,则填写“定额票据报销单”(可于财务处主页下载)。若为非定额发票(目前大多为非定额发票),既可填写“定额票据报销单”也可填写“非定额票据报销单”。
三、差旅费报销仍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可于财务处主页“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四、2010年度发票本年可报销至2011年10月31日,自2011年1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报销上年度发票,若因经费到账原因,确需11月以后报销的,经查询属实后,予以报销。
五、财务处已将“借款单”、“内部转账单”、“定额发票报销单”、“非定额发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上传至财务主页,方便广大师生下载使用。下载时,请用A4纸张打印,不要调整打印格式。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