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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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在岗职工业绩津贴发放方式并补发业绩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在岗职工的业绩津贴,从201171日起,由半年或年底考核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发放,改为随个人工资逐月发放。201111月由财务处统一上册。

  另补发2011710月共4个月的业绩津贴。随11月工资补发78月业绩津贴,随12月工资补发910月业绩津贴。

  半年考勤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仍按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