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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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9 浏览量:

地大财字〔20131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学校校内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预算编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报对象

  学校明确的各二级单位(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均为预算编报单位,学校未明确的二级单位不纳入学校预算户头管理,纳入挂靠单位统一编报。

  二、预算编报的流程与方法

  各预算编报单位仍然执行“两上两下”的编报流程,按学校统一制订的表格分别填报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编制:收入预算是指各单位在合法的范围内自行创收收入的预计数。主要为各类办班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各级财政拨款,不含校内预算安排的拨款。在编制收入预算时,一是要进行必要的测算;二是要反映全面,预计可取得的各种收入务必全部纳入。

  2.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各单位维持本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年度支出计划。各单位2013年基本支出预算上报额度不能超过2012年预算批复数。

  各单位填报时,应根据本单位最低需求,尽量用定额方法(生均或人均等)按明细项目填列,并填明详细测算依据。减少办公经费、电话费、文印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3.专项支出预算编制:专项支出预算是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年度计划支出。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实行归口管理,家具及维修费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后勤保障处;设备购置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实验设备处;本科教学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教务处;学科建设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学科办;人才培养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人事处;科研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科技处。

  各单位在上报专项预算时,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专项、时间要求紧急的专项应充分考虑,对一般性专项应严格控制。一般性的会议费、公务费、业务费在单位基本支出中开支,不得安排专项资金。

  三、预算编报时间和上报要求

  1.各单位须在2013118日前,上报本单位要求上报的“一上”预算表格。收入预算和基本支出预算表格直接上报到财务处;专项支出预算直接上报到有关归口部门。

  2.归口部门接到相应的各单位专项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表后,务必根据学校财力及建设发展轻重缓急需要,对项目进行排序和筛选,对预算金额进行审查,在2013118日前,将“一上”汇总的项目表和有关情况报送财务处。

  3.2013年学校学科建设预算,由学科建设办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编制各项目总预算及2013年度明细预算。

  4.201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请各部门按相应管理办法完成申报事宜。

  5.各学院的“一上”预算只需填报需要学校财力安排的专项支出,根据要求填报专项预算申报书按相应归口报有关部门。

  6.请各单位使用EXCEL电子表格进行编报,上报时提交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以便进行项目管理及统计。

  7.“二上”预算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编报预算的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预算编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预算工作与本单位的2013年工作计划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财力安排与目标任务安排相适应。预算编制要有充足的测算依据,并尽量细化、科学化和定额化。

  2.各单位要遵从“先维持(基本支出)、后发展(项目支出)”和“轻重缓急”等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合理提出本单位的财力需求。

  3.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要认真将本单位的基本支出,与全校性专项支出分开,不得将应用于全校性的专项经费挪用为本部门(单位)使用的办公费、人员经费、招待费等。面向全校性的专项的立项申报应建立在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

  4.各单位进行预算编制时,应注意与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相协调(具体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事宜请按资产管理处要求进行)。

  5.各单位要注意遵从全校统一的预算时间安排。

  6.在具体编报过程中遇有不明之处请与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联系(电话:67885052)。各单位在编报预算时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告知财务处。

  所有预算编报有关表格及专项申报文本请从财务处主页上下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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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