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学校2015年度收费项目及标准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一年一度的收费申报工作,望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并做好校内收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申报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和《湖北省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鄂价费【2007】130号)等文件精神。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与住宿费标准统一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申报,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相关部门或学院申报。
3.收费项目及标准报经省物价局批准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申报或虽申报但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开展收费。
4.各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有新增、终止、变更的,请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同时提交收费项目的相应文件依据,申报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各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12日前交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同2014年收费项目和标准无变化的,无须提供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67885022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201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申报表
2.2014年服务性收费备案表
财务处
2015年 6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