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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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6年“一上”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0 浏览量:

地大财字〔20154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学校校内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6年学校校内预算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填报2016年预算表格,按时将预算报表提交学校财务处。

  一、预算编报对象

  学校各二级单位(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为预算编报单位,负责本单位下属单位、挂靠单位以及代管单位预算编报。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以收定支,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以保民生、保人才培养、保学科建设、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

  3.勤俭节约,讲求绩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资金配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学校逐步推行绩效预算,以后年度预算编制须参考上年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三、预算编报的流程与方法

  预算编报执行“两上两下”流程,各单位请按学校统一要求填报,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财务处。

  1.学校人员经费预算:2016年学校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2.部门运行费预算:各部门2016年运行费支出预算额度原则上维持上年预算批复数,“一上”预算阶段无须申报。因客观原因确需增加或减少预算额度的,在“一上”阶段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增加或减少的详细原因,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财务处。

  3.部门归口管理公用经费预算: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国际合作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归口管理的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额度原则上维持上年预算批复数,“一上”预算阶段无须申报。因客观原因确需增加或减少预算额度的,在“一上”阶段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增加或减少的详细原因,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财务处。

  4.专项经费预算:学校校内维修、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填写专项资金申报书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汇总、组织评审及排序后,将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及专项资金申报书报财务处,2016年各类专项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预算批复数。

  本科教学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教务处;科研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才引进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人事处;学科建设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发展规划处;设备购置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修缮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基建处;家具购置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后勤保障处。

  5.临时专项经费预算:归口部门不明确的临时专项(含新增项目及连续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专项资金申报书直接报送财务处。

  6.各学院2016年预算经费额度根据学校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执行,无需再编制院系运行费预算。

  四、编报预算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预算编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预算工作与本单位的2016年工作计划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使财力安排与目标任务安排相适应。

  2.预算编制要有充分的测算依据,做到精细化、科学化和定额化。单位基本支出与专项支出要分开,不得将专项经费挪用为本部门(单位)使用的办公费、人员经费、招待费等运行费。

  3.各专项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要充分统筹国家财政拨款专项与学校自筹经费拨款专项的关系,完善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评审制度,逐步将预算绩效的申报、评审和评价引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讲求绩效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充分考虑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紧急专项,从严控制一般性专项。

  4.2016年,学校拟将设备购置类、修缮类专项经费纳入预算绩效试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要设计恰当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年终学校将组织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五、预算编报时间和上报要求

  1.2016年“一上”预算截止时间为20151030日,归口部门向财务提交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及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151113日。

  2.各单位具体编报过程中遇有不明之处请与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韩文娟;联系电话:027-67885052)或加地大校内预算QQ群,群号为491960976

  3.2016年“二上”预算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指标参考表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项资金汇总表(归口部门填写)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财务处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