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一下”预算控制数及
编报2016年“二上”预算的通知
地大财字〔2016〕2号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6年学校综合财务预算已于2016-3次校务会决议通过,现将你单位“一下”预算控制数(详见附件)予以下达,并就2016年“二上”预算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各学院(课部)、各处(室)以及各直属单位都要报送本单位收入和支出预算。
二、学院(课部)报送的收入预算指根据学校收入分配政策测算的2016年分成收入(包括学费、科研、办班和对外服务收入等分成收入);学院(课部)报送的支出预算是对各项分成收入的支出安排,支出预算总额不得超过分成收入总额;要分项目报送支出预算明细表。
根据学校2016-3次校务会精神,学院(课部)、直属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发展基金预算中安排当年发展基金分成收入的20%作为专职科研队伍预算经费。
三、各学院(课部)可根据上年收入的实际情况、本年情况、相关人数和标准等科学测算各项收入,再根据收入分配比例测算分成金额。分成金额要分项目填报支出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包括“研究生管理费支出预算表”、“三项经费支出预算表”、“创新基金支出预算表”、“发展基金支出预算表”、“奖福基金支出预算表”、“各项办班和服务支出预算表”)。
四、各处(室)以及直属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分别编制“‘二上’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和“‘二上’专项预算支出明细表”。
具有科研收入和对外服务收入的直属单位还需要按照本通知第“二”、“三”条要求,填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直属单位预算明细表”。
五、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二上”预算编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二上”预算填报工作,坚持“勤俭节约、科学合理”原则,认真编报本单位“二上”细化预算。预算支出要明确资金支出的用途、范围、标准,强化资金支出的计划性,避免年底突击花钱,杜绝随意安排支出。
六、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招待费预算额度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批复数。
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个人酬金发放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2015]20号)规定编制“劳务费(指在校学生和校外人员劳务费)”预算。
八、学校各行政部门购买办公设备以及办公家具,通过向归口部门提出需求,经归口部门组织论证后方能购买,各单位基本运行费原则上不得编制设备购置预算。
九、各单位“一上”预算申报的设备和维修专项,以归口部门下达的项目立项通知书为准;其他临时专项“二上”申报以批复数为准。
十、各单位要对预算进行详细测算,注明测算依据,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金额和用途,不得提高开支标准或扩大开支范围。
十一、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先提交“二上”预算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cwc17@cug.edu.cn),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预算。联系方式:尹兴敬、韩文娟,联系电话:67885052;地大校内预算QQ群:491960976。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4请到财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1.2016年“一下”预算通知单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部门“二上”预算支出明细表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临时专项预算支出明细表
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直属单位收支预算明细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财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