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6年医药费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因各种原因部分教职工2016年医药费没有及时报销,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决定从2017年3月1日开始补报2016年度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补报仅限于2016年度的医药费,2017年发生的医药费此次暂不报销。
2、票据准备具体要求。
请各位老师将医疗票据粘贴好,粘贴单大小为:长26cm,宽12.5cm。统筹、教职工的票据分别粘贴(退休职工可以不用粘贴),发票粘贴请不要超过纸张大小并预留出装订线。
具体安排如下:
报销医药费时间 |
上午8:00-11:30
下午2:00-4:00 |
3月1、2日 |
统筹(小孩) |
3月6日 |
教职工 |
3月7日 |
退休人员 |
3月9日 |
学 生 |
3、2017年3月集中补报2016年度医药费后,2016年度的医药费不再报销。
4、2017年1月16日报销16年的住院医药费,2017年3月20日恢复每周一住院的结账报销。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