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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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8年教育部预算编制要求,现将2018年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预算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均需填报预算,无预算不得购置。

2、预算上报后,财政部批复了的设备购置预算,才能采购。

3、新增设备购置需按照表格要求,列明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

4、各新增设备购置单位需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来源不得申报设备购置。

请各单位按预算编制要求,于0703日前将《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附件2)及《购置申请情况说明表》(附件3)交至财务处(尹兴敬,行政楼116办公室)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42办公室)各一份。

(电子版发至499752230@qq.com

联系人:尹兴敬 联系电话:67885052

联系电话:67885062

附件1:关于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界定

附件2: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

附件3:设备购置预算说明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