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从11月份开始报销2017年下半年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号及单据整理
预约取号。11月1-3日为在职教职工与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预约取号时间,本次医药费报销,继续集中一次性预约取号,报账中途不再办理预约取号,一人一号不得重复。
填写单据。取号同时领取一张“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单”,先填写单据上的基本信息,如:在空白处填写单位、个人电话、工号,姓名,在职工类别栏打“√”,预留报账人联系电话,填写单据数量,医药费收据总金额等。
请将医药费单据整理粘贴好(住院票据不需粘贴),粘贴单大小为:长:26cm,宽:12.5cm,一次性来医院报账,不受理二次报账。同时将填写好的报销单位粘贴于医药费单据封面。
二、发号规定
统筹每天发9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5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51至9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教职工每天发12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7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71至12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
离退休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不需预约取号,报账当天上午8:00现场取号。
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请自备零钞(学生住院费用在医保办报销)。
三、报销所需携带的证件及签批
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统筹证、医疗本、转诊单、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医药费清单等相关票据)到校医院院长办公室(医院3楼301)签字,之后到财务部(医院3楼303室)报销。
四、到账及查询
校医院财务部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个人相应银行帐户,其中:教职工医药费转到中国银行卡,离退休人员转至工商银行(已提供中国银行存折者除外)。
报销结束后,校医院财务部将整理本次在职教职工及统筹医药费报销清单,并上传到财务处网页,方便教职工查询。
五、报销时间
预约、取号时间 |
报销日期 |
人员类别 |
报销时间 |
11月1-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4:00 |
11月6---7日 |
统筹(职工子女,持统筹证) |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2:30――4:30 |
11月13---17日 |
11月20---23日 |
在职教职工 |
11月27--29日 |
当天上午 8:00-8:10 取号(不需预约) |
12月4---7日 |
本部离退休 |
12月12---13日 |
汉口离退休(12号现场报销) |
12月18---21日 |
大学生、研究生 (自备零钱) |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报销仅限于2017年下半年发生的医药费。
2.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教职工请先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后,再持理赔单原件、发票复印件、清单等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销。
3.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