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相关单位:
经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共同研究决定,现将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报账事宜通知如下:
1、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国拨资金已到帐,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合理安排项目执行进度。
2、对于2018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凡是在2018年11月30日之前已完成网上报账填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9年3月15日下午4点之前将相关票据和预约报销单提交至财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3、由于年初网上报账系统升级导致上年度网报数据被清空,各项目负责人应将2018年11月30日之前填报的预约报销单重新填报并打印,新旧预约单须同时提交,二者有其一签字盖章即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