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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报销2019年下半年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量:

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从11月份开始报销2019年下半年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号及单据整理

预约取号:本次医药费报销,对部分人员集中一次性预约取号,10月28-31日在职职工职工子女取号时间,11月19-22日为本部离退休取号时间;一人一号;一次性凭号来医院报账,不受理二次报账

在职职工填写单据取号时领取一张“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单”,填写单据上的基本信息:工号,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单据数量,医药费收据总金额等,并在职工类别栏进行“√”选。离退休职工及学生不要求。

请将医药费单据整理粘贴好(住院票据不需粘贴),粘贴单大小为:长:26cm,宽:12.5cm,同时将填写好的报销单粘贴于医药费单据封面。

二、发号规定

统筹每天发9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至50号为上午报账时间,51-90号为下午报账。教职工每天发120个号(当日有效),其中:1-70号为上午报账,71-120号为下午报账时间。离退休教职工每天发放100个号,1-60号为上午报账,61-100为下午报账。

汉口离退休、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不需预约取号。

三、报销所需携带的证件及签批

报销医药费的教职工、学生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院长办公室(医院301室或者3楼东头大厅)签字,之后到财务部(医院303室)报销。

四、到账时间

校医院财务部将于报账结束后,进行复核、数据录入、账号匹配、圈盘送银行,约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职工个人相应银行帐户,其中:教职工医药费转到中国银行卡,离退休人员转至工商银行。本科生、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款打到学号对应中行卡上,住院医药费用在医保办报销。

如果对报销数据有疑义请于12月25-26日到医院303室查询。

五、报销时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报销仅限于2019年下半年发生的医药费。

2.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师生请先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后,再持理赔单原件、收据复印件、清单等在上述时间内集中报销。

3. 需要申请重大疾病补助的老师,请事先将住院收据复印备用。

4. 离退休职工,请将工号收据数量(不含清单)写于首张收据正面右上角;学生,请将学院、学号、收据数量(不含清单)写于首张收据背后。

5.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11,12月),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