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快预借款项和预借票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量:

各单位、各位师生:

为建立我校预借款项和预借票据(以下分别简称借款和借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成果、严肃财经纪律,现就我校2022年度借款和借票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借款清理

(一)严格借款权限管理

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严格控制借款次数。因进口设备、科研票据等特殊原因需增加借款次数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财务酌情办理。有差旅借款逾期未冲销的,原则上不予增加借款次数。

(二)未核销借款数据查询

登陆我部主页“数据查询”模块,选择“项目——个人借款及科研票据查询”,输入工号、学号或姓名之后,可以查询个人未核销借款,具体链接:http://172.16.0.2/sjcx/

(三)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借款清理主要面向逾期未核销的设备、差旅借款,清理工作将在4月、5月集中开展,请各位师生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借款清理。

二、关于科研项目预借票据清理

预借票据虽然没有直接支出货币资金,但票据一经开具即形成学校应收账款,如无法收回款项,则形成坏账损失;单位开具发票而又无法收回款项,如无充分证据证明业务真实性,存在虚开税务发票的风险。为确保借票项目收入及时到账,防范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借出票据必须及时予以核销。

(一)资金已到账的借票处理

凡预借票据资金已到账的,借票责任人应于2022531日前将所借票据清理完毕,及时办理经费到账或归还所借票据手续。经费到款情况查询可通过登陆财务主页“数据查询”模块,选择“项目——到款经费(银行来款)”进行查询。清理项目资金已到账所借票据填写《税款清理核销说明》(见附件)。

(二)资金未到账的借票处理

凡预借票据而资金未到账的,请借票责任人务必抓紧时间向收票单位催要款项。若票据已交付而款项无法到账的,请借票责任人尽快将票据追回并退回学校。

(三)严格借票权限管理

本着“前票不清、后票不借”的原则,严格控制借票次数。凡预借票据5笔以上、时间在1年及以上没有核销,或虽在5笔以下,但借票时间在3年及以上的,不得再新增预借票据。

三、联系方式

业务类型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设备、差旅等借款

67885054

行政楼报账大厅

科研借票、税款

67885169

67883628

行政楼219


附件1:设备报销所需附件材料


设备类型

报销所需附件

国产设备

1、发票

2、采购预算申报表

3、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4、采购合同(采购方式为“合同采购”)

5、电子验收单(采购方式为“政府采购”)

6、付款通知书(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

进口设备

1、外商开具的INVOICE原件

2、代理商开具的代理费发票

3、采购预算申报表

4、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5、进口货物免税证明

6、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7、代理商提供的结算清单(加盖公章)

8、代理合同、技术服务协议

9、付款通知单(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


附件2税款清理核销说明(模板)


关于核销科研借款——税款的说明

(适用于项目经费已认领但发票及税款未核销)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本人名下有X笔税款需核销,现说明如下:

部门编号xx,项目卡号xx,于xxx日借发票xx号码,税款xx元(凭证号xx),欠款xx元。

以上x笔税款应该由xx项目承担,此项目所借发票项目经费已全部到账(xxx日,凭证号xx),请从对应部门编号xx,项目卡号xx中扣除。

特此说明。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xx学院(盖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