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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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应遵循资产功能、数量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相结合,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优先通过校内调剂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可以申请新增配置。

二、编报范围

1.资产配置范围。凡单价或批量购置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设备、车辆、家具资产的,均应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其中:购置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填写设备预期使用频率、设备主要规格参数和购置设备必要性等;购置车辆的,必须说明申请购置车辆的型号、排量、座位数、用途和必要性等。

2.经费填报范围。凡是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包括财政经费、科研经费以及各类自有经费在内的所有经费购置资产的,均纳入预算编报范围。

三、编报程序

1.各单位需要购置设备的,按要求填报《2024年新增设备配置预算表》(附件1),需要购置家具的,按要求填报《2024年新增家具配置预算表》(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表格分别提交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附件1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附件2提交后勤保障部,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联系人邮箱。有车辆购置需求的,由后勤保障部研究论证后填报《2024年新增车辆配置预算表》(附件3)并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附件1和附件2审核汇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上报教育部。

四、工作要求

1.预算填报要求。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必须逐项填报相关内容,不得漏填。表格中所列项目名称、部门经济分类、资产用途等信息可以从表格下拉选项中填写,资产分类严格对照附件4内容填写至末级资产编号及名称,例如:A02010105_台式计算机。为保证后续审核工作顺利开展,表格中必须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时间要求。2023年7月20日前,各单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归口管理部门联系人邮箱。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电子版表格进行审核、汇总,8月1日前发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联系人邮箱。2023年9月8日前,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分别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与审核要求。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应与学校资产盘活工作相结合,在满足履职需要的基础上,各单位申报的新增资产配置应按一定比例从学校待盘活资产中解决;对资产存量较大且没有向学校填报《待盘活资产清单》的单位,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新增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要严格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审核。

特别提醒: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新增资产配置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无预算不得新增资产配置。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作为资产采购、支出报销的依据。2024年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实行“无预算不采购、无预算不支出”,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sbcsbk@cug.edu.cn

后勤保障部           周佼颖67883791/17771457731       1581788978@qq.com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67883806/15607115267 254365654@qq.com


附件:1.2024年新增设备配置预算表

2.2024年新增家具配置预算表

3.2024年新增车辆配置预算表

4.资产分类表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