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要求,做好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原则
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牢固树立“先谋事,再谋钱”的预算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无预算不采购”的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与本单位工作职责,科学合理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 具体任务
(一)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及申报
预算管理一体化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作为资产采购、资金执行的前提,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时,应遵循资产功能、数量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相结合,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的原则,优先通过校内调剂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可以申请新增配置。
1.填报内容:
(1)凡是购置车辆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管使用的哪类经费,均应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附件1)。
(2)凡是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的,应提供相关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租用土地、房屋的地点、必要性以及本单位现有闲置或对外出租土地、房屋的情况。
(3)凡是购置公务用车和行政办公用途的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软件,均应编报通用资产配置计划(附件2)。
(4)凡是计划报废房屋、土地、车辆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均应编报重要资产报废计划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报方式及要求: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资产配置预算和报废计划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核汇总。涉及“双一流”经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等存在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业务单位报送资产配置预算前需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针对单价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在申报资产配置购置预算前原则上需完成大型仪器设备查询、论证工作。
(3)凡是购置单价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和行政办公用途的通用办公设备的,需要同步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4)所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需要有较为明确的资金来源,严禁虚报、乱报资产配置预算。以往年度已经申报尚未执行的100万及以上仪器设备,本年度执行需重新填报资产配置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是开展采购工作和资金执行的前提。各单位要结合下一年度预算规模和采购需求,提前谋划、合理预测、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全、编细、编准、编实,保证后期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1.填报范围:
(1)非科研活动相关且单价或者批量支出金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3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以及科研活动相关且单价或者批量支出金额达到4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无论使用哪类经费,都必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2)凡是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0年版)的货物且资金使用用途不属于科研活动相关的,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3)一招三年等以前年度已经完成采购且仅在2026年需要支付的项目,也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填报方式及要求:
(1)各单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落实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http://cggl.cug.edu.cn/xxzd/5591.chtml)要求,确定采购需求,明确采购类型、采购项目名称、最末级的采购品目、采购资金来源、采购清单等情况,填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4)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汇总审核。涉及“双一流”经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等存在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业务单位报送政府采购预算前需报归口管理单位审核。
(2)各单位申报采购预算需要有较为明确的资金来源,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的可靠性。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附件1)、《2026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附件2)、《2026年重要资产报废计划》(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国资监管科(行政楼229),电子版发至邮箱254365654@qq.com。
(二)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4)(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管理科(校工会对面、218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tb@cug.edu.cn。
资产配置预算联系人:高为
联系电话:67883806/15607115267
政府采购预算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67880796/15972088884
部门预算联系人:黎燕
联系电话:67886125/18064077221
附件:
1.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2.2026年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
3.2026年重要资产报废计划表
4.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