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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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学生酬金填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8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财服务质效,确保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及学生酬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填报注意事项

1.每月1-10日教职工工薪税计算系统无法处理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单据此期间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暂停发放

2.填报酬金单据时,请注意摘要中不要出现“&、#、¥、~、*、(、)”等特殊字符,仅用汉字及阿拉伯数字描述即可,以免导致单据退回。

3.按照监管要求,填报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时请如实填写发放标准及工作量,或提供明确工作内容及发放标准的附件材料。

4.填报酬金单据时,若发放“津贴、补贴、慰问”类型酬金,请附相应文件等支撑材料,以免导致单据退回。

二、学生酬金填报注意事项

1.学生酬金填报优先选择线上审批方式,填写发放明细时,请仔细核对学生学号、姓名、银行卡号及金额。学生本人姓名及银行卡开户姓名须保持一致,且银行卡处于可用状态,以免发放失败。

2.学生酬金填报时,请注意摘要中不要出现“&、#、¥、~、*、(、)”等特殊字符,仅用汉字及阿拉伯数字描述即可,以免导致单据退回。

3.学生酬金单据线上审批填报时,请注意摘要长度不超过25个字符,以免因为摘要长度过长导致系统报错,无法正常处理。

4.按照监管要求,填报学生酬金单据时请如实填写发放标准及工作量,或提供明确工作内容及发放标准的附件材料。

5.学生酬金填报时,若发放“津贴、补贴、慰问”类型酬金,请附相应文件等支撑材料,以免单据退回。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