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财经服务质效,确保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及学生酬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填报注意事项
1.每月1-10日为教职工工薪税计算日,系统无法处理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单据,此期间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暂停发放。
2.填报酬金单据时,请注意摘要中不要出现“&、#、¥、~、*、(、)”等特殊字符,仅用汉字及阿拉伯数字描述即可,以免导致单据退回。
3.按照监管要求,填报教职工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时请如实填写发放标准及工作量,或提供明确工作内容及发放标准的附件材料。
4.填报酬金单据时,若发放“津贴、补贴、慰问”类型酬金,请附相应文件等支撑材料,以免导致单据退回。
二、学生酬金填报注意事项
1.学生酬金填报优先选择线上审批方式,填写发放明细时,请仔细核对学生学号、姓名、银行卡号及金额。学生本人姓名及银行卡开户姓名须保持一致,且银行卡处于可用状态,以免发放失败。
2.学生酬金填报时,请注意摘要中不要出现“&、#、¥、~、*、(、)”等特殊字符,仅用汉字及阿拉伯数字描述即可,以免导致单据退回。
3.学生酬金单据线上审批填报时,请注意摘要长度不超过25个字符,以免因为摘要长度过长导致系统报错,无法正常处理。
4.按照监管要求,填报学生酬金单据时请如实填写发放标准及工作量,或提供明确工作内容及发放标准的附件材料。
5.学生酬金填报时,若发放“津贴、补贴、慰问”类型酬金,请附相应文件等支撑材料,以免单据退回。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