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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21年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20207月,在编制2021年部门 “一上”预算时,学校已经征集并填报了2021年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预算”。为减少新增资产补报事项,向全校范围再次征集2021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待编制2021年部门“二上”预算时统一报送教育部。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做好2021年新增资产购置预算。

1.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均需填报预算,无预算不得购置。已批复预算只对当年有效,当年未及时购置,需来年重新申报。

2.预算上报后,仅获财政部批复的设备购置预算方能采购。

3.新增设备购置需按照表格要求,列明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等具体信息。

4.各新增设备购置单位需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来源不得申报设备购置。

请各单位按照预算编制要求于11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材料(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财务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一份;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54365654@qq.com

联系人: 高 为 行政楼225 67885052

 吴 妍 设备楼209 67885062

附件:

1.关于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界定

2.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

3.设备购置申请情况说明表

4.设备购置申请情况汇总表

  财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