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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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关于集中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量: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保障师生就医需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校医院拟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及2020年公费医疗医药费(包含门诊及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本次报销针对不同类型人员采取收单、预约取号及排队报销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单、取号及单据整理

收单及取号1022-23日为在职职工与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收单时间;113-6日南望校区离退休职工在老同志活动中心取预约号,根据预约时间前来现场报销,本次报销请一次性前来办理,不受理二次报账。

在职职工单据整理:请将医药费单据整理粘贴好(住院票据不需粘贴),粘贴单大小为:A4纸张,横向鱼鳞状粘贴(清单不贴,按收据的顺序附在一起),一次性来校医院交单,不受理二次提交。

在职职工填写单据:交单时领取一张“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单”,填写单据上的基本信息:工号,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单据数量,医药费收据总金额等,并在职工或者统筹栏进行“√”选。并将填写好的报销单粘贴于医药费单据封面,一并上交

二、报销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人员类别

医疗类别

携带材料

职 工

门诊医疗费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

住院医疗费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明细)、出院记录;借款回执

子 女

门诊、住院医疗费

统筹证、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住院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学 生

门诊医疗费

医疗证(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单、门诊医药费收据、门诊医药费清单(明细)。

住院医疗费

找医保办(医院310室)王老师办理,电话67885891。

 

 

 

 

 

 

 

 

 

  

 

 

三、收单、取号时间及地点

收单、取号日期

收单、取号地点

报销日期

人员类别

具体时间

10月22--23日         

收单:南望山校区

医院门口

11月2-5日

统筹(职工子女)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2:00――4:30

 

11月11-13日

11月16-20日

教职工

11月3--6日

取号:老干处活动中心

11月23-27日

本部离退休

现场排队报销:汉口老干处

12月1日

汉口离退休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200――430

现场排队报销:医院303

12月9---11日

南望校区学生

上 午

800――1130

下 午

200――430

现场排队报销:未来城校区学二组团医疗服务点一楼大厅

128

未来城校区学生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200――430

 

 

 

 

 

 

 

 

 

 

 

   

       

 

 

 

 

 

           四、到账查询

校医院财务部将于报账结束后,尽早将本次医药费报销金额直接转至个人中国银行帐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报销范围为2019年度及2020年度发生的医药费;本欠报销之后,2019年票据不再报销。交单后发生的2020年医药费在明年3月补报。

2.职工及子女医药费可同时提交,但需分开登记。

3.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师生,请先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后,再持理赔单原件及发票复印件、清单等在上述时间内集中交单报销。

4.需要申请重大疾病补助的老师,请事先将发票复印备用。

5.有借款的职工请附上借款回执单。

6.医药费集中报销期间(1112月)周一住院结账暂停,住院借款照常(每周一、周五)。

7.如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事宜,另行通知。

8.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医院财务部027-67884911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