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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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份工资代扣防汛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09-29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征收2012年度防汛费的通知》(鄂汛办函[2012]2号),在职职工应缴纳防汛费25元,由学校代收后集中缴纳。以前年度均在6月份左右缴纳,今年因故延迟,在10月份工资代扣。代扣在工资表明细栏“其他扣款”中反映。

  因国庆长假,10月份工资已于928日提前发放。

  特此说明。

  祝各位老师中秋、国庆节快乐!

                          财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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