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师生:
根据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报销管理,提高学校财务决算的准确性,现将2025年第三、第四季度发票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第三季度发票集中报销安排
1.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发票(接待费除外),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将组织一次集中报销,集中报销时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请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及时梳理2025年第三季度经济业务产生的所有票据,按照报销规定整理报销资料,及时投递单据。
二、2025年第四季度发票正常报销安排
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发票,按学校报销要求正常办理,报销截至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三、重要提示
对于2026年以后取得的发票,严格执行财务与资产管理在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票报销期限的通知》(https://cw.cug.edu.cn/info/1032/14451.htm):
1.当年取得的发票(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下同),原则上应在开票之日起6个月之内办理报销。接待费发票,按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应于1个月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规定。
2.当年取得的所有发票必须在当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报销,原则上不能跨年度报销发票。每年第四季度开具的发票,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年报销的,可以放宽至次年的5月31日前完成报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本单位涉及报销事宜的师生,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2025年发票报销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