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校教育收费管理,做好2026学年收费目录清单编制与公示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66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6学年度收费项目及标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申报总体要求
1.各单位申报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执收时间,须严格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6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做到依法合规、有据可依。
2.学生学费标准目录清单分别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申报。其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项目及标准,由相关执收部门或学院申报。实行自主定价的学费项目,须由相关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至对应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再由归口管理单位集中汇总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3.各单位对照学校2025年收费项目及标准(附件2),填报《2026学年度收费目录清单》(附件1),并在备注栏明确标注无变化、新增或变更,同步提交完整书面申报材料。
二、申报流程及时限要求
1.请各单位于4月30日之前,将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2026 学年度收费目录清单》,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收入管理科(南望山校区东区行政楼 224 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61361791@qq.com。
2.学校 2026 学年度收费目录清单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统一汇总、审核、编报,按程序提交校务会审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清单经审定公示后,各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未申报或未获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收费申报工作,全面梳理、逐项核实本单位涉及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强化内部管理与责任落实。因逾期未报、漏报、错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咨询电话:027-67885022(张老师)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2026学年度收费目录清单(样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25学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3:《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66号)
附件4: 《湖北省公办高等教育收费项目清单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