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近年来,国家对财政拨款项目执行的合规性和时效性监管力度日益加强,从2008年起,财政部对高校国拨专项项目实施3年期净结余资金收回的强制措施。从2010年起,教育部对高校财政资金拨款与学校国拨专项执行进度实行挂钩,执行进度达不到标准的项目在来年将扣减经费拨款指标,执行进度好的将实行绩效奖励,因此对我校专项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年来,特别是近期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专项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与教育部要求有差距。年终决算在即,为了保证学校各专项项目拨款的持续性,并争取国家绩效奖励,现重申对国拨专项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具体项目明细详见财务处主页中《学校2011年11月份财政拨款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表》,网址:http://cw.cug.edu.cn/xin2011/bencandy.php?fid=9&id=300):
1.所有2009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经费必须全部形成支出(暂付款不能视为支出)。
2.所有2010年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应达80%以上。
3.所有2011年项目也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4.所有暂付款请尽快冲账完毕。
以上事项请于2011年12月28日前完成。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仍按11月10日通知执行。
望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加强责任意识,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届时不能完成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报学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