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8年年终报账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9 浏览量:

各位师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财务处将于2018年12月23日至2019年1月10日暂停对外服务,2019年1月10日以后,恢复正常报账接单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报销业务

请于2018年12月23日前将网上报账预约申请单交至财务处大厅收单前台,财务处将在12月30日前完成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的预约单。

二、结算业务

1.  12月23日以后停止办理转帐支票、电汇、票汇、网上对公转账等业务。

2.  因各种原因未付出的转帐支票、对公转账、对私转账,请于12月23日前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到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

3.  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资金支出,涉及直接支付的,请于12月5日前办妥有关手续,以便学校报财政部驻鄂专员办审批;涉及授权支付的,学校零余额账户将从12月23日后停止办理对外业务。

三、暂付款

1.  12月15日以后需要办理差旅费借款的,须有年前开会的会议通知或特殊审批,其他借款原则上不予办理。

 2.  有借款未报账的同志,请于12月23日前到财务处报账结算。

四、预约开票业务

从12月15日起暂停办理预约开票业务。12月15日至30日前仅能在经费到账后,办理入账手续时开具发票。已经预借了科研发票的老师请及时催收相关款项,办理科研入账手续。

五、收入上缴

纳入学校账务核算系统校内有收入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所有收入缴至财务处,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六、其他

1.  请各位师生于12月23日前将校内酬金表交至收入管理科(行政楼224室)。

2.  全校有材料库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结账、盘库和清点,并于12月15日前将出库单及年终盘盈盘亏报表一并报送到财务处。

3.  全校有设备库的单位(设备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请于12月23日前结账、盘库和清点。

4.  凡有汇入款项未入账的同志,可到财务处主页查询,并于12月23日前及时到财务处科研管理科(103室)或收入管理科(224室)办理入账手续。

七、紧急特殊事项处理

在停止对外服务期间,如遇紧急特殊事项,可与我们联系。


   科室      业务内容   联系电话
  会计科  报销、校外劳务费等  67885054
 后勤财务科  后勤各中心报销  67883779
 地调财务科  地调项目报销  67883628
 收入管理科  酬金、收入、学费等  67885022
 专项资金科  专项资金报销  67885057
 科研管理科  科研经费管理、科研开票  67885169
 预算管理科  预算内项目、专项项目管理  67885052
 综合信息科  系统运行维护  6788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