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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关于补报2020年医药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浏览量: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由于部分师生2020年医药费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报销,根据校医院工作安排,决定从2021年3月2日开始集中补报2020年度医药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此次补报仅限于2020年度的医药费,2021年发生的医药费此次暂不报销。

2. 票据准备具体要求。

粘贴纸张:A4大小,粘贴请不要超出A4纸大小,并在左则预留2CM装订线,票据横向鱼鳞状粘贴(清单不贴,按票据顺序单独卡在一起)。统筹、教职工的票据分别粘贴(离退休职工可以不用粘贴)。

具体安排如下:

报销医药费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

携带单证

3月2-3日

统筹(小孩)

统筹证,病历本,转诊单,收据,清单

3月4日

教职工

校内、外病历本,转诊单,收据,清单,借款回执

3月5日

退休人员

校内、外病历本,转诊单,收据,清单,借款回执

3月8-9日

学 生

校内、外病历本,转诊单,收据,清单









3.这次补报2020年度医药费后,2020年度的医药费不再报销。

4. 2021年度离退休一季度医药费(包含门诊及住院)报销时间:汉口2021.3.16,本部2021.3.23-24。

5. 2021年3月1日办理住院报销。集中报销期间(3月2—4月5日)住院报销暂停,4月6日恢复每周一住院结账报销。

校医院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