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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财务事项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8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各位师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保障学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财务事项办理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财务处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财经服务保障的要求。一是第一时间了解学校各单位在防控疫情中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困难并尽力解决,梳理汇总学校不能解决的有关问题并向教育部财务司汇报。二是发布《财务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大力宣传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和要求,明确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及时研究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财务事项;各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同志要具有担当精神,主动协助学校及时处理疫情防控相关的财务工作。三是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处领导班子、党员干部以及科室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财务处的各项工作。同时,财务处积极响应学校号召,成立应急值班队伍,投身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

随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推进,财务处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求,制定工作经费保障方案,确保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切实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优化管理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有关财务工作高效安全。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财务处值班均为电话值班,一般的财务业务暂停办理。

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办理的财务事项,财务处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快资金拨付及支付事项的办理。对一线抗击疫情急需支付的费用,审核、复核及出纳人员确保1小时内到校办理,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1、 防控疫情期间财务处将安排各科室手机值班,如遇疫情防控支付等应急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1)财务报销业务:刘锐军13971510733、童红珍15387120266。办理紧急事项报销,请老师们与刘锐军老师联系后,将相关票据和材料用大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留下联系人电话,投放至财务处一楼“财务处紧急业务材料投放箱”,同时做好登记手续,并请发短信至13971510733,以告知材料已投递。

2)薪酬发放、税务咨询业务:陈凯13971098917。请老师们将各类薪酬表、增值税借票申请表等材料用大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留下联系人电话,投放至财务处一楼“收入管理科业务材料投放箱”,同时做好登记手续,并请发短信至13971098917,以告知材料已投递。

3)部门经费拨款咨询业务:黎燕18064077221、高为15607115267

4)科研项目立(结)项业务:鄢琼伟13971380813、董海伦13349937165,联系邮箱:178151775@qq.com

5)后勤财务业务咨询:谷峻岩15527656499

2、 2月份工资需要银行以圈存方式发放,待银行上班后,财务处将督促其及时发放。

三、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要努力实现以人员非接触方式办理急需的财务业务。相关办事人员务必事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沟通预约,减少师生员工往来财务处的次数和外出时间。

财务处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如有新的变化将会及时通知,请各位师生及时关注财务处主页。

财务处感谢各位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财务工作安排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提醒大家做好疫情的自我防护工作,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