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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类酬金发放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量: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使大家了解酬金发放的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便于大家顺利填报酬金,尽快拿到酬金,我们将酬金发放中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敬请关注:

  一、各类酬金每周三上午批量转银行发放,周三及以后的酬金表将于下周三发放。送交银行后,银行会有23个工作日的处理时间,才会发放到每个人的银行帐户上。每月25日—31日集中处理工资发放和研究生院提交的研究生三助酬金发放,不处理一般酬金表,请各位师生在此期间不要送交酬金表,在每月1日—24日合理安排送交酬金表。

  二、科研经费卡发放研究生酬金,一律通过研究生院三助系统。由学生向学院研究生秘书申请进岗,导师签字盖章,进研究生院三助系统申报。如已申请进岗,在同一经费卡中额外有补发补助的,可向学院研究生秘书申请修改发放金额,具体事宜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院研工部。本科生可以进财务处学生酬金系统填报。单次酬金超过3500元要按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三、中央高校基金G13235xxx经费卡不能支付教师酬金。给学生发放酬金时,要严格按照预算额度执行,送交酬金表时要附带预算表原件。

  四、在送交酬金发放表前,请先核对经费卡是否可列支酬金,额度余额、经费卡余额是否充足(可在财务处主页上“数据查询”——“项目”,点击查询各项数据)。请务必在酬金表上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不能发放时与填报人联系。

  五、各位师生如有发放酬金的银行卡挂失、停用等,请及时到财务处更新,以免酬金退回。由于银行查询机在打印存折时,有时会出现几行打印缺失,故打印存折记录不一定代表银行实际发放记录。请各位师生在不确定发放成功时,一定在银行柜台打印流水记录,如无发放记录的,请与财务处收入科联系(67885058),联系人:李老师。

                           财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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