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的温馨提示

发布人: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发表时间:2024-03-05点击:




2023年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至3月20日(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为了帮助大家,更快更便捷地完成个税汇算申报,请提前做好这些准备工作,现在拿起手机,跟我一起操作吧。


一、核对重要信息

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进入“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然后点击【汇算准备】,查看需要准备的事项。

1.核对收入信息

在“汇算准备”页面点击【收入信息】,在“年度”栏选择【2023】,系统默认全部勾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点击【查询】,即可查看2023年度全年的收入纳税明细。没问题可以直接点击【返回】。

2.核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汇算准备”页面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年度”栏选择【2023】,如发现存在错误可点击【修改】进行更正;如有漏填,可点击对应专项附加扣除进行补填。



核对完以上信息就可以开始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啦!

二、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因年度汇算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建议大家通过所得税手机APP进行自行汇算,系统可根据填报数据自动计算应退、应补税额。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您可以选择将2023年领取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在标准申报模式中“工资薪金”页面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进行计税方式选择,您可分别试算,再根据计税结果选择最优方案。

3.存在以下情况的可能需要办理综合所得补税的,应及时办理年度汇算: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的;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酬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

(3)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时不准确的;

三、对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纳税人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请广大纳税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避免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