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韩文娟、刘巧华)受教育部财务司委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曾廷希等一行10人于2017年6月24日来到我校,对我校申报的2018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我校2016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赖旭龙副校长、万清祥副校长、财务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基建处、后勤保障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参加了评审会议。
会上,财务处对学校2016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申报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副校长赖旭龙、万清祥指出,学校近几年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当前面临的新校区建设资金压力也较大,学校非常重视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申报和执行工作,这部分资金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意义重大,希望能得到教育部和评审专家组的大力支持。
评审专家介绍了评审工作的要求,并认真仔细地审阅了我校2016年项目执行和2018年项目申报材料,随后进行了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与我校相关项目负责单位进行了沟通,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当天下午反馈了有关评审意见。
评审结束后,有关评审意见将上报教育部及财政部,教育部将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校申报的2018年项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