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于2013年6月24日召开了教育部2014年“一上”预算布置会,会上对预算单位填报2014年车辆购置预算提出了具体要求:
1.不得申请购置轿车和越野车。
2.小型客车(含购置税)预算不超过20万元,大型载客汽车(含购置税)预算不超过45万元。
3.新增车辆购置需要说明拟购置车辆的使用性质(公务用车或业务用车)、品牌型号、购置单价、购置原因,其中属于更新的,需要说明拟报废车辆的具体情况。
4.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车辆购置预算要求,不得超预算购置车辆。
请各单位按财政部要求,于7月5日前将《2014年车辆购置预算申报表》交至财务处(孙雅静,行政楼109室)和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彭晶,行政楼420室)各一份。
若没有填报购置预算,财政部明年将不允许购置车辆。
联系人:孙雅静,联系电话:67885055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2014年车辆购置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