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财字〔2015〕1号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学校校内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5年学校校内预算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填报2015年预算表格,按时将预算报表提交学校财务处。
一、预算编报对象
学校明确的各二级单位(学院、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均为预算编报单位,学校未明确的二级单位不纳入学校预算户头管理,纳入挂靠单位统一编报。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和教育部规定,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不做赤字预算,建设经费在学校财力可承受和教育部批准范围内安排。
2.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以保民生、保人才培养、保学科建设、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
3.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资金配置,减少办公经费、电话费、文印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含交通费)、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节约型校园。
三、预算编报的流程与方法
预算编报执行“两上两下”流程,按学校统一表格分别填报单位基本信息、收入预算表、基本支出预算表和专项支出预算。
1.单位基本信息:按表格要求简要填列。
2.收入预算编制:收入预算是指各单位在合法的范围内自行创收的预计数。主要为各类办班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各级财政拨款,不含校内预算安排的拨款。
3.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各单位维持本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年度支出计划。各单位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原则不超过2014年批复预算。
4.专项支出预算编制:专项支出预算是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年度计划支出。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实行归口管理,家具购置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后勤保障处;设备购置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维修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基建处;本科教学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教务处;学科建设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发展规划处;人才培养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人事处;科研类经费归口职能部门为科学技术发展院。
各单位在上报专项预算时,要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充分考虑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紧急专项,从严控制一般性专项。专项预算不能安排部门日常费用。
四、编报预算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5年预算编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将预算工作与本单位的2015年工作计划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使财力安排与目标任务安排相适应。预算编制要有充足的测算依据,做到精细化、科学化和定额化。
2.各单位要遵从“先维持(基本支出)、后发展(项目支出)”和“轻重缓急”等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结合2014年有关项目执行情况,合理提出本单位的财力需求。
3.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要认真将本单位的基本支出,与全校性专项支出分开,不得将用于全校性的专项经费挪用为本部门(单位)使用的办公费、人员经费、招待费等。面向全校性的专项的立项申报应建立在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
4.各单位进行预算编制时,应注意与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相协调(具体政府采购计划编制事宜请按资产与实验设备处要求进行)。
5.2015年学校学科建设预算,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编制各项目总预算及2015年度明细预算。
6.2015年改善办学条件、基本科研业务费等专项国拨经费项目预算,请各部门按相应要求另行完成申报事宜,不在此编报范围内。
7.各学院 “一上”预算只需填报需要学校财力安排的专项支出,根据要求填报专项预算申报书按相应归口报有关部门。
五、预算编报时间和上报要求
1.各单位须在2015年3月15日前,将单位基本信息、收入预算和基本支出预算表格直接上报到财务处;专项支出预算上报归口部门。
2.归口部门接到相应的各单位专项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表后,根据学校财力及建设发展轻重缓急需要,对项目进行排序和筛选,对预算金额进行审查,在2015年3月20日前,将“一上”筛选汇总项目表和有关情况报送财务处。
3.请各单位使用excel电子表格进行编报,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cwc17@cug.edu.cn。上报请同时提交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以便进行项目管理及统计。
4.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3(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口径),具体编报过程中遇有不明之处请与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联系(电话:027-67885052)。
5.“二上”预算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预算编报有关表格(附件)及专项申报文本请从财务处主页下载(http://cw.cug.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年部门“一上”预算表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专项资金申报书
3.2015年校内预算编制口径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财务处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