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单位价值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大型设备购置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于近期召开了2016年“一上”预算布置会,会上对预算单位填报单位价值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大型设备购置预算提出了具体要求。
1、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购置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均需填报预算,无预算不得购置。
2、预算上报后,经财政部批复的设备购置事项才能进入采购程序。
3、新增设备购置需按照表格要求,列明设备名称、设备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及金额。
4、各新增设备购置单位需落实经费来源,无经费来源不得申报设备购置。
请各单位按预算编制要求,于7月7日前将《2016年单位价值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大型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交至财务处(尹兴敬,行政楼116室)和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彭晶,行政楼420室)各一份。
联系人:尹兴敬,联系电话:67885052。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 附件:2016年单位价值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大型设备购置预算申请表
财务处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