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经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现将考核排序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根据排序结合应聘人员个人意愿依次录用,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考核排序结果如下:
1.彭 慧
2.刁云芳
3.林 子
4.殷姗姗
5.刘 蓉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5日。
若有对以上排序结果持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书面署名向财务处反映。
联系人:孙雅静;电话:67885055。
特此公示
财 务 处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