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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账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二)

发布时间:2017-04-27 浏览量:

一、签字和盖章

1. 报销票据、报销单等所有报销附件签字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存档要求)。

2. 单笔报账(含借款)金额超过五万元,需履行大额资金审批手续。

1)金额为5万元(含)至20万元的,需财务处相关科室负责人审签;

2)金额为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需财务处处领导审签;

3)金额为100万元(含)以上的,需分管财务工作校领导审签。

二、市内交通费

1. 除科研项目和允许保留公务用车的二级单位,不能报销公务用车相关费用(车辆燃油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等)。

三、国内差旅费

1. 网上代订住宿费,需要打印住宿费订单,发票明细不能开具“旅游综费”。

2. 盖有旅行社印章的定额票(10元、20元等)报销,需要打印住宿费订单或附带书面说明。

3. 如果差旅住宿发票日期与出差时间不符,实为住宿酒店后期补寄的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的书面说明。

四、国际差旅

1. 国际差旅中,“汇率表”(下载地址http://www.boc.cn/sourcedb/whpj/)打印时必须输入出国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自动生成的该时段中行折算价为准。只用打印首页。

2. 出国(境)人员按“因公出国人员旅费开支报销清单”填列金额分类粘贴境外票据。对境外费用票据中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币种等信息用中文注明,并签字确认。

3. 外币折算价超过人民币一万元时,须附相关合同。

注:来源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印发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地大发〔2016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