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报销
1、按照科学技术发展院要求,委托业务费(含测试费、加工费、外协费等)金额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需要提交科研外协合同签署表。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发票开具应填写付款方全称。我校报销发票抬头应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全称。
发票开具信息如下:
名 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电 话:027-678850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 000 004 416 267 70L
差旅费报销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驾(租车)差旅申请表》仅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
4、出差时间3天及以内(住宿天数2天及以内)的,无住宿费发票的可以不写情况说明,补助按出差实际天数计发。
5、差旅费乘坐飞机出行,报销时不强制要求提供登机牌。
系统操作
6、选择“对公转账”支付方式时,若系统提示“信息填写不完整”,请查看是否缺少地区信息。若果因为缺少地区信息导致不能顺利填报,请致电027-67885152,由财务处后台添加信息。
7、对后勤接待中心(409-332021)、运输服务中心(409-332028)、秭归实习基地(409-332024)内部转账时(不含内转测试费、版面费等,这些内容请在“项目转账”模块中填写),选择“项目转账”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