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落实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33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地大发〔2017〕48号)补充规定,我校于2018年建立了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开展了基于归口管理的年度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工作是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我校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落实资产归口管理责任的一项基础工作。
为顺利完成我校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工作,请各部门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2019年度归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书面(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国资监管办(联系人:黄玲 67883806)。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资产配置管理,包括配置标准及预算申请、审批等;资产使用管理,包括调剂、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资产盘点等;资产处置管理,包括报废报损账面价值和处置方式,取得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