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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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借款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量:

各单位、各位师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借款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现就我校借款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借款管理工作机制

财务处将于524日起,对全校未核销的借款开展集中清理。今后财务处将规范借款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次数,并建立定期清理工作机制,以年度为周期,每年1-3月集中清理上年逾期未核销的借款。

二、相关工作安排

1.未核销借款数据查询

登陆财务处主页“数据查询”模块,选择“项目——个人借款及科研票据查询”,输入工号、学号或姓名之后,可以查询个人未核销借款,具体链接:http://172.16.0.2/sjcx/

2.借款核销要求

1)设备借款

根据教育部审计组要求,设备借款是此次清理的重点。如设备款借款的报销附件和手续齐全、但存在发票超期问题的,财务处将在现阶段进行集中处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如国内发票遗失,需联系发票开具单位,复印发票记账联,加盖对方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同时附上项目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2)差旅费等其它类型借款

差旅费等其它类型借款的发票、报销附件和手续仍需完全符合财务报销相关规定。

3.工作时间安排

1)设备借款

为进一步做好设备借款的清理工作,财务处将在524日—64日开展集中处理,以报销单投递时间为准。

2)差旅费等其它类型借款

差旅费等其它类型借款,仍按照日常报销流程,将报销单投递至投递机,投递时间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附:设备报销所需附件材料

 

设备类型

报销所需附件

国产设备

1、发票

2、采购预算申报表

3、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4、采购合同(采购方式为“合同采购”)

5、电子验收单(采购方式为“政府采购”)

6、付款通知书(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

进口设备

(代理商发票金额包含货款)

1、代理商开具的发票

2、采购预算申报表

3、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4、代理合同、技术服务协议

5、付款通知单(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

进口设备

(代理商发票金额不包含货款)

1、外商开具的INVOICE原件

2、代理商开具的代理费发票

3、采购预算申报表

4、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单

5、进口货物免税证明

6、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7、代理商提供的结算清单(加盖公章)

8、代理合同、技术服务协议

9、付款通知单(采购方式为“招标采购”)

 

 

财务处

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