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落实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建议,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学校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财务处牵头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地大校办发〔2016〕33号)进行再次修订。
差旅费管理办法是学校财经管理活动非常基础、涉及面广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及建议,现面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为使教职工更全面、客观的理解修订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们起草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说明,现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差旅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并在校内发布。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若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dcwcs@126.com。
联系人:沈玥骞
联系电话:027-67885152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差旅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反馈意见表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财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