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经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共同研究决定,现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报账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国拨资金已到帐,请各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网报系统里完成项目经费报销单据的填报和提交,并将提交的预约报销单交至财务处。
2.2020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财务网报系统填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03月31日。
3.本次集中受理2020年各类在研项目当年形成的各类有效票据,逾期将不再受理。
财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