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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征集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近日发出通知,面向各高校各单位征集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根据《关于征集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40号)要求,学校现开展采购评审专家、咨询专家征集工作,其中评审专家、咨询专家各至少50名(可以同时申请两类专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申请人员包含各类技术、经济、管理等专业人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2.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此条件可适当放宽;

3.熟悉采购相关行业技术发展与市场情况,掌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制度,能胜任采购项目咨询、评审、验收等工作;

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中国公民;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业可放宽),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完成评审工作。

6.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员原则上为已申报学校自主采购评审专家的教职工(含退休职工)。未申报学校评审专家的教职工,应先登录学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首页“注册成为专家”注册成为校内专家后,再申报教育部直属系统评审专家。

二、报名审核流程

1.专家注册: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教育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完成个人账户注册(网址:https://pt.zfcg.edu.cn/moe/zyk/gxzjk.htm)(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2.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现在登录”按钮,登录系统之后会自动跳转到信息完善页面,在基本信息中注意选择单位推荐,具体见下图:

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同等专业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职称证明申领步骤如下:

申请人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应用中心->证照大厅,申请职称证明;

3《评审专家承诺书》申请人通过平台下载模板后完成签字,再由申请人上传签字的承诺书;

4《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库注册申请表》申请人通过平台下载模板,打印签字,然后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209室)完成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返还申请人由申请人上传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3.提交审核: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提交审核后,可以进入我的信息页面查看审核进度。

4.资格初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通过教育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资格初审。

5.资格终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资格终审。对于符合条件申请者,纳入专家库统一管理,并颁发电子聘书。

三、相关要求

1.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审核工作,对申请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请

3.申请人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四、本次学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

五、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与学校采购中心或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赵丹,67886471

2.教育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支持18065859562、16637207549


附件

1.《关于征集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40号)

2.关于印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35号)

3.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注册须知

4.教育部直属系统采购评审专家注册操作手册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