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暂付款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暂付款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学校办发〔2025〕3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学校从11月5日起集中开展暂付款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6年10月31日,仍未核销的2026年6月30日之前发生的暂付款。
二、清理时间
2026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三、查询方式
(一)个人查询。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页——数据查询模块——个人借款”,即可查询本人名下暂付款情况,第一次使用请先注册。
(二)二级单位核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财资部”)梳理了全校暂付款信息,已将各单位名下教职工和学生欠款明细发送至各单位办公室,请各单位办公室核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暂付款清理是防止资金流失、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手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办法》规定,安排专人做好暂付款清理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人要根据财资部提供的教职工和学生欠款明细,提醒和督促本单位师生清理暂付款。
(二)及时清理,按期核销
存在暂付款未核销事项的师生,请尽快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因特殊原因逾期不能核销的,各单位需填写《暂付款未冲账情况报告表》,逐一核实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暂付款清理情况,并反馈至财资部。财资部将结合报告表反馈情况,根据《办法》规定,分类采取责任追究机制(具体方式见下表)。
1.各类暂付款冲销时限要求
类别 | 冲销时限要求 | 备注 |
设备、软件类 | 3个月内 | 大型仪器不超过6个月 |
进口仪器设备 | 验收完成后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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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维修 | 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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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差旅费 | 回国后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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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出差返回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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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暂付款 | 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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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追究机制
类别 | 科研经费 | 非科研经费 |
借款逾期1年 | 1.冻结该借款项目经费 2.或冻结与借款金额相近的其他一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 冻结该借款项目经费 |
借款逾期2年 | 冻结经费项目负责人全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 以借款金额为上限暂停发放借款人的个人收入 |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发生的暂付款已满一年期限,即将触发经费冻结等责任追究机制。对应欠款明细已发至各单位,请务必重点督办清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报账核销、未按期提交延期说明的,将执行《办法》相关条款,开展责任追究。
(三)明确过渡,限期核销
《办法》发布之日前(2025年6月及以前)形成的存量暂付款,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核销,过渡期结束仍未清理完毕的,将执行《办法》相关条款,开展责任追究。
(四)尽快核销,不得跨年
对2026年6月30日后形成的暂付款,虽不在此次集中清理范围内,仍需按照各类暂付款冲销时限要求及时冲销,原则上均不得跨年。
(五)清理结果,报告公示
本次暂付款清理结果将进行报告和公示,具体途径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目前有借款尚未归还的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若是还款业务(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还款),请到财资部15号窗口办理;若是冲账业务,请按报销流程正常投递。
2.若部分借款业务因人员变动、填录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财资部梳理的借款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各单位及时与财资部联系。
3.《暂付款未冲账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请于2026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财资部。
联系人:李钰
联系电话:67885054
邮箱:liyu26@cu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