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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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暂付款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5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暂付款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暂付款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学校办发〔2025〕3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学校从11月5日起集中开展暂付款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6年10月31日,仍未核销的2026年6月30日之前发生的暂付款。

二、清理时间

2026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三、查询方式

(一)个人查询。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页——数据查询模块——个人借款”,即可查询本人名下暂付款情况,第一次使用请先注册。

(二)二级单位核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财资部”)梳理了全校暂付款信息,已将各单位名下教职工和学生欠款明细发送至各单位办公室,请各单位办公室核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暂付款清理是防止资金流失、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手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办法》规定,安排专人做好暂付款清理工作,各单位具体负责人要根据财资部提供的教职工和学生欠款明细,提醒和督促本单位师生清理暂付款。

(二)及时清理,按期核销

存在暂付款未核销事项的师生,请尽快办理报销冲账或还款手续。因特殊原因逾期不能核销的,各单位需填写《暂付款未冲账情况报告表》,逐一核实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暂付款清理情况,并反馈至财资部。财资部将结合报告表反馈情况,根据《办法》规定,分类采取责任追究机制(具体方式见下表)。

1.各类暂付款冲销时限要求

类别

冲销时限要求

备注

设备、软件类

3个月内

大型仪器不超过6个月

进口仪器设备

验收完成后2个月内


基建、维修

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1个月内


国际差旅费

回国后2个月内


差旅费

出差返回后1个月内


其他暂付款

2个月内


2.责任追究机制

类别

科研经费

非科研经费

借款逾期1年

1.冻结该借款项目经费

2.或冻结与借款金额相近的其他一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冻结该借款项目经费

借款逾期2年

冻结经费项目负责人全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以借款金额为上限暂停发放借款人的个人收入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发生的暂付款已满一年期限,即将触发经费冻结等责任追究机制。对应欠款明细已发至各单位,请务必重点督办清理。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报账核销、未按期提交延期说明的,将执行《办法》相关条款,开展责任追究。

(三)明确过渡,限期核销

《办法》发布之日前(2025年6月及以前)形成的存量暂付款,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核销,过渡期结束仍未清理完毕的,将执行《办法》相关条款,开展责任追究。

(四)尽快核销,不得跨年

对2026年6月30日后形成的暂付款,虽不在此次集中清理范围内,仍需按照各类暂付款冲销时限要求及时冲销,原则上均不得跨年。

(五)清理结果,报告公示

本次暂付款清理结果将进行报告和公示,具体途径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目前有借款尚未归还的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若是还款业务(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还款),请到财资部15号窗口办理;若是冲账业务,请按报销流程正常投递。

2.若部分借款业务因人员变动、填录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财资部梳理的借款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各单位及时与财资部联系。

3.《暂付款未冲账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请于2026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财资部。

联系人:李钰

联系电话:67885054

邮箱:liyu26@cu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