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携带签字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项目合作外拨经费申请表》(从科研管理系统导出,有疑问请致电科学技术发展院相关管理部门),申请表上应注明当次拨付金额、对应拨款单位负责人、单位名称等信息,已上信息应与合作协议上一致。
2.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上报账系统填写相关报销单,报账内容选择“科研合作费”,并凭上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研项目合作外拨经费申请表》和对方预开的票据及合作协议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办理合作费外拨手续。
3.若收款方开具中央行政单位往来票据电子票据,项目办理外拨转出前需要在“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验,并打印纸质查验单。
4.大额资金签字,审批流程如下图:

二、具体流程如下表:
转出方式 | 办理手续 | 提供材料 |
(1)直接汇款 |
对方单位能先行提供票据,可以直接办理汇款手续(科研经费管理科办理) | ①协议。项目管理部门盖章签字的合作协议原件。 |
②《科研项目合作外拨经费申请表》。 |
③票据。增值税发票或中央行政单位往来票据。 |
④报销单。登录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上报账系统填写报销单(科研合作费),付款方式选择“对公转账”并打印报销单签字盖章。 |
(2)先借款汇出,对方提供票据后再冲销借款 |
第一步:办理借款(会计科办理) | ①协议。项目管理部门盖章签字的合作协议原件。 |
②《科研项目合作外拨经费申请表》。 |
③借款单。登录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上报账系统填写借款预约单(科研合作费)并打印。 |
第二步:冲销借款(科研经费管理科办理) | ①协议。项目管理部门盖章签字的合作协议原件。 |
②《科研项目合作外拨经费申请表》。 |
③票据。发票或中央行政单位往来票据,或对方单位银行回单加收据(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
④报销单。登录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上报账系统填写报销单(科研合作费),付款方式选择“冲暂付”,并打印报销单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