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财政部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库集中制度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被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资金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财政部国库司相继对有关高校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越来越多的师生关注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少老师前往财务处询问相关问题。在此,财务处对大家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什么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是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
该制度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收缴、拨付和使用过程的透明度,有利国家了解财政资金的流向,最大限度地保存国库资金并防范财务风险。我国于2002年正式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同年10月,教育部所属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5所高校开始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2007年教育部部属高校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至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遍布全国36个省区,涵盖13000多家基层单位。
问题二:近期国家对高校财政拨款监管方式和重点是什么?
财政部近年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将资金监管重心转移至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上。财政部国库司对财政资金支付通过监控系统实行了实时监控,以尽早发现违规问题,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障国家资金安全。现在,每当一笔款项从银行支付成功后,3-5秒钟内30多条信息已在国库司的监控系统中反应,包括支付金额、支付事由、支付方式、收款方信息等,一旦发现问题,国库司即立即电话联系支付方,第一时间核查支付事实和支付理由。
今年,国库司在对高校国库资金动态监控过程中发现,部属高校中有32所高校用国库资金购买购物卡,要求教育部逐一核实整改,责令相关学校严肃处理,要求有关人员退回款项,并向教育部进行当面说明或是文字说明。教育部对此非常重视,于4月10日在天津大学召开了教育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培训会,教育部预算与审计处处长刘玉光、资金监管中心副主任宋家乐、财政部国库司宋睿参加了此次会议。所有部属高校均出席此次会议。宋睿做了题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介绍》的报告。报告对国库资金监控系统和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报告中提到,财务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是支付监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关于用财政资金购买购物卡问题,他指出,早在2011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就强调,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同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严禁用财政资金购买购物卡,是一项基本的财经纪律。高校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在审核票据时发现疑似购买购物卡时,是可以拒绝办理的;在处理办公用品这类支出时,需要严格把关,必须有购买明细;审核会议支出时,需要提供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等。
问题三:国库集中支付中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为了解决政府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款的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遏制资金挤占、转移、挪用等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先后出台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2〕28号),明确禁止各类违规行为。国库集中支付中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
1.违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转拨到原有的实拨资金账户。一些单位违反《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转拨到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原有的实拨资金账户。这些单位一般是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转拨资金,这是资金支付中涉及单位最多、资金数额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一类问题。
2.违规改变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有单位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违规转作周转金使用;有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支付到与本单位无支付关系的单位;有的将财政预算内资金违规借贷给其他单位等。
3.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违规发放政策外补贴。一些单位违反《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国办发[1993]8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高工资,以发放“福利费”、“奖金”、“补助工资”名义滥发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务院高度重视政策外补贴的发放问题,严格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4.违规提取现金,并以虚假事件或发票套取财政资金。
5.不履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或自行变更政府采购预算。
6.违规用财政资金购买购物卡等。
高校作为国家基层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自觉接受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的监管,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问题四:财政部通报我校购物卡问题的具体情况如何?学校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4月23日,财政部国库司通报我校有七笔国库授权支付资金疑有问题,要求我校尽快查明原因,并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
财务处在第一时间认真对七笔资金涉及的经济业务进行了核查,证实确实存在违规问题。立即分别向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涉及问题资金的单位立刻按照财政部要求,退回国库资金。责成相关部门对涉及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自查,积极进行整改,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经查,涉及的七笔问题资金收款人均为武汉市金源信企业服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此七笔业务以宣传费、会议费等形式报销支出,实际是办理购物卡支付劳务费、加班费及纪念品等。现七笔资金已全部通过现金形式退回学校财务,财务处已按照财政部的要求退回国库。
在对上述七笔资金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财务处展开全校范围内的自查,清查所有与金源信公司相关的支出。经查,2011年以来,除上述通报的7笔资金、5个单位外,与金源信公司业务往来、有类似问题的另有80多笔资金,涉及15个二级单位。财务处已召集涉及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召开专题会,通报有关情况。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学校领导要求,凡使用财政资金购买购物卡的,一律使用单位福利基金冲抵,或交现金退回。同时,按照校领导指示,对涉及的部分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当面约谈。截至目前,2012年所涉及的单位和资金均已按学校要求整改到位。财务处已停止一切向金源信公司的支付业务。
问题五:学校财务处在规范会计核算上将有什么变化?
教育部领导明确今后对高校财政拨款将全部通过国库零余额账户下拨,并被纳入财政部国库司的监控中。财务处将围绕财政部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在会计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和相关性上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核制度。并对办公用品、会务费等支出做如下规定:
1.会务费(会议费)。我校为主办方报销会务费时,除发票外,必须要有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或与之相关的会议记录等)、费用明细清单方可予以报销;如果会议费收款方为学校接待中心(校内收据),且会议费用为多次会议累计一起结算的,若无上述材料,则需附接待中心每次费用清单方可报销。
2.办公用品。报销时单张发票金额超过500元,须提供有效明细表。疑似办理购物卡的发票,审核人员有权拒绝报销,经办单位负责人书面承诺不是办理购物卡、且附有效明细表的,可予以报销。
3.洗浴中心、按摩场所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金源信公司发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