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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账相关事宜通知(第二号)

发布时间:2015-10-09 浏览量:

  根据“网上报账”系统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财务处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就相关事宜发布如下通知:

  1、为避免产生无法支付或返单的情况,请报账人员在选择“网银对私”支付时,尽可能使用已在财务处留存信息的中国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确需使用其他银行卡受款的,请准确填写银行卡户名、开户银行和银行卡账号等信息。

  2、为避免产生无法支付或返单的情况,报账人员在选择“网银对账”转账时,请准确填写对方单位的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和银行账号等信息,不要在户名中添加“-”“、”“\”等多余字符。

  3、关于收单时间的通知:

  (1)根据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安排,每周四下午,报账大厅不对外收取“网上报账”单据;

  (2)基于财务票据和银行票据移转、结算的要求,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账大厅不对外收取“网上报账”单据。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