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06)14号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为了加强一卡通系统现金的管理,保证现金安全,对一卡通系统现金管理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一卡通现金”是指因一卡通系统及其卡片载体相关事项所收取的现金,包括:校园卡(含正式卡和临时卡)充值现金,出售正式卡收取的工本费,发行临时卡收取的押金。
二、学校在中信自助银行和后勤集团各食堂设立现金充值点。自助银行现金充值点由财务处一卡通中心(以下简称一卡通中心)负责,其它现金充值由后勤集团负责。现金充值按以下规定办理:
1、现金充值人员要严格按照系统操作程序受理业务,不得随意泄露各自的操作口令,保证数据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现金充值点应确保2人以上的工作环境,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保险柜、报警器等),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2、校园卡充值现金要每日交存银行,不得由各充值点或工作人员自行保管。各充值点指定专人负责,将卡片充值的现金上交中信自助银行。要求每天中班与晚班各缴一次,每日下午4点将当日现金送存,晚班收取的现金由于银行已停止营业,缴款人员在晚上8点前将现金封包暂放中信自助银行保险柜内,次日将现金统一上缴银行签收。
3、上缴现金应保证2人以上,缴款人员在缴款途中的资金安全由充值点所属上级管理部门负责。
4、现金充值人员要配合一卡通中心进行现金充值的对帐工作,确保钱与帐的准确无误。
5、一卡通中心发现现金充值人员的钱帐不平时,立即口头通知现金充值人员,充值人员接到口头通知后须两天之内核对解决。一卡通中心发现现金充值人员未及时上缴现金时,若属一卡通工作人员,立即取消其充值权限,责令其马上上缴;若属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报告其单位领导处理。
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首次申领校园卡正式卡由学校统一支付费用;因卡片丢失、非卡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坏或因延长有效期等原因,需要补卡、换卡时,需收取制卡工本费。其他人员首次办理正式卡需收取工本费。正式卡工本费由一卡通中心收取,要建立售卡台账,所收现金要与售出卡片应收金额一致,并每日交存银行。所收工本费在财务处设立专门项目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用于校园卡的订购支出。
四、临时卡由学校以免费的形式提供给后勤集团进行管理与发行,后勤集团以收取押金的形式提供给各类临时在校人员,收取的押金交由后勤集团财务部进行管理,集团财务部按照领取与发行的数量每月对临时卡进行盘存一次,其盘存结果交由一卡通管理中心备查。盘点出现损失,按照损失的数量,将卡片押金交一卡通中心,一卡通中心将其视同售卡收入,纳入专项管理。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