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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07-06 浏览量:

地大校办字〔200851号 20081020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及《关山街关于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方案》(关办发〔2008〕59号)精神,按照关山街经济普查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现制订我校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查清基本校情,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全面调查了解我校辖区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其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1.普查的对象:我校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3.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数情况、财务状况,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量,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普查工作分工

  学校已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经济普查工作,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处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要抽调专人参与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

  普查工作按照不同产业经济活动划分普查责任区,实行分块包干、分工负责:

  1.学校办公室负责相关协调工作,以及各研究会、学会、协会等组织的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2.中地大资产经营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和珠宝学院负责所属公司与租用本单位所管房屋的公司、银行、邮局的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3.后勤保障处负责下属各中心经济普查登记工作,以及资产经营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管辖范围以外的出租门点、摊点的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4.出版社、附属学校(附中、附小、幼儿园)各负其责,做好本单位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5.资产管理处负责不属资产经营公司管辖的各院(课部、所)所办公司的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6.财务处负责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及办公室其他相关工作。

  7.社区居委会负责地大社区普查指导,以及与地方政府相关单位的联络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10月31日前为准备和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制订工作方案,核实普查基本单位,整理普查单位名录,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普查宣传,组织经济普查地毯式单位清查。

  第二阶段:2009年1月至3月为普查登记阶段。

  第三阶段:2009年4月至6月为普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