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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7-06 浏览量:

地大校办字〔2011〕18号 20115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印发〈教育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财司函〔2011138号)的要求,现就学校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学校机关处(室)、学院(课部)、直属单位、群团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

  二、任务目标

  在教育部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学校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11月前完成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时间步骤

  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11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

  (一)全面复查(截至2011526日)

  按照教育部要求,本次“小金库”全面复查要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要达到100%。学校机关处(室)、学院(课部)、直属单位和群团机构的复查结合2009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国有企业的复查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复查过程中重点复查有无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各单位(包括企业,下同)负责人对本单位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见附件3),并附文字说明,同时上交承诺书。学校“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见附件4),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查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报送教育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导抽查(截至20117月中旬)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办公室将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督导工作,选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将重点关注:

  1.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

  2.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

  3.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4.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5.学校“小金库”治理办公室认为需要督导抽查的单位。

  在开展校内督导抽查的同时,将根据教育部“小金库”治理工作办公室的抽选情况,接受教育部“小金库”治理工作办公室的重点抽查。

  学校及教育部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都将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责任追究,并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

  (三)整改落实(截至20118月上旬)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

  (四)机制建设(截至201110月底)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各单位在2011111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见附件5)及文字说明报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验收(201111月)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但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检查、评价和验收将通过资料分析、报表审核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四、组织领导

  按照《通知》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王焰新

  副组长:丁振国 成金华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林清 刘子忠 刘 杰 向 东 吕国斌 杨 伦

      杨堂荣 查道林 殷坤龙 陶力士 黄黎明 彭 磊

      蓝 翔 潘铁虹 瞿祥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彭 磊(兼)

  成 员:王 芳 杨从印 汪恕才 刘锐军

  校内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之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近期贺国强同志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协调推进,努力提高治理工作效率。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三)坚持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学校将执行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鼓励复查、支持复查,复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及时纠正的,原则上视同为自查自纠,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将区别情况、严肃处理。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将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学校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